1943年,在模范抗日民主根据地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华池县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婚姻诉讼案——封捧儿被抢婚姻案。华池县城壕川转嘴子村樊坪庄的封芝琴(小名捧儿,即刘巧儿的原型)面对自己一波三折的揪心婚事,在边区新生活的感召下,为了和自己相爱的人结成连理,冲破重重阻挠,徒步白里,状告“棒打鸳鸯”的华池县抗日民主政府。
早在1928年,封芝琴的父亲封彦贵就将女儿与附近的农民张金才的次子张柏订了“娃娃亲”。这对青年男女长大后心心相印,表达了爱慕之情。但是,张家贫穷,封彦贵为多得“聘礼”,使用欺骗手段,一面要与张家解除婚约,一面又将女儿许配给南城村的张某。事发后,张柏的父亲张金才便向华池县政府告状。华池县裁判部作出了撤销封芝琴与南塘村张某的婚姻的判决。1943年3月,封彦贵又以高聘礼将封芝琴许配给庆阳县的富绅朱寿昌为妻。张金才得讯后,连夜到封彦贵家“抢亲”。次日,封彦贵到华池县政府告状。华池县考虑到封芝琴和张柏的婚约属于从小由父母包办的婚姻,依照《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关于“禁止包办婚姻”的条款,未经深入调查,宣布封芝琴和张柏的婚姻无效。宣判后,封、张两家都表示不服判决。
当时的陇东分区专员兼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受理了封芝琴的上诉案后,几次深入到华池山区的群众中,采取调查、调解与审判相结合的方式,协同华池县召开群众大会,对封芝琴的上诉案进行公开审理,重新宣判。依据《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关于“婚姻自主”的规定,宣判封芝琴与张柏的婚姻关系有效。对张金才、封彦贵、朱寿昌分别处以惩戒。这一案件的成功审理,轰动了整个陕甘宁边区。“马锡五审判方式”也由此而在中外法律审判史上独树一帜,成为20世纪中国的名案之一。
对封芝琴抗婚案的重新审判,当时延安《解放日报》、重庆《新华日报》等报刊相继作了大篇幅报道。随后,从边区的文艺工作者到民间说书艺人纷纷以这一奇特婚案为素材,创作演出了戏剧、鼓词弹唱等文艺作品。
随着“刘巧儿”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和深入,新型婚姻关系诞生在经济落后的庆阳老区,闪烁着新中国婚姻制度文明的亮点,对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诞生和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力和有力的推动作用。“刘巧儿”精神成了时代进步、妇女解放的一曲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