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1月14日,西北局召开高干会议,对在大生产运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陕甘宁边区党政军领导人予以隆重奖励,并授予“劳动英雄”荣誉称号,这次会议闭幕后,毛泽东欣然为工作成绩显著,受到表彰的陇东分区党政军领导干部亲笔题词,勉励他们时刻将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陇东地委书记马文瑞的题词是“密切联系群众”,对陇东分区专员马锡五的题词是“一刻也离不开群众”,对华池县县长李丕(培)福的题词是“面向群众”,对陇东驻军三八五旅旅长兼陇东军分区司令员王维舟的题词是“忠心耿耿,为党为国“。
马文瑞、1938年3月起,马文瑞先后任中共庆环分区党委书记兼分区保安司令部政委、八路军三八五旅政委,驻守陕甘宁边区的西南大门。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他带领陇东军民开展了整风运动、大生产运动,战胜了国民党顽固派的经济封锁和军事进攻。他率先在陇东地区各级政府中实行“三三制”,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和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卓越贡献。
李培福。1937年11月,李培福调任陕甘宁边区华池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李培福来自人民,热爱人民,视人民利益无小事。在陕甘宁边区的“大生产”中,他领导全县人民开荒126000多亩,组织群众运盐,超额完成200驮,指示合作社为群众代买铧700叶,给群众调剂荞麦种子30石,实现了全县机关干部经费伙食自给。在征粮、征兵、兴办工商业、发展文教卫生事业等各项工作上,华池县样样赶在前面,因而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马锡五。抗日战争期间,马锡五先后任庆环分区、陇东分区专员兼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在庆阳人民群众中享有极高的威望。他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案情,合法合理地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经过边区多年的司法实践,马锡五的工作方法渐渐形成并被概括为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其基本特点:一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二是在审判中不轻信口供,不简单机械地执法,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对一般民事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把判决和民事调解结合起来;三是审判方式采用“座谈式”,而不是“坐堂式”,诉讼手续简单易行,方便群众。“马锡五审判方式”从1943年基本形成,1944年开始在陕甘宁边区和全国各个解放区广泛推行,为解放区的法治建设树立了一面旗帜,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书写了光辉的一页。
王维舟。1937年8月,王维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副旅长,率该部进驻陇东庆阳县城。1939年升任旅长,兼陇东军政委员会书记、陇东分区专员和军分区司令员。在同国民党军政当局进行有理有节斗争的同时,1942年,=王维舟指挥所部七七〇团,赴华池太凤川开荒屯田办农场,旅直机关就地开荒种粮种菜,解决部队的吃饭、穿衣和取暖问题,还将多余部分支援兄弟部队。在庆阳驻防期间,王维舟经常教育干部、战士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要求部队的干部战士处处为老百姓着想,维护群众利益,使得当地军民关系非常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