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赞成具有旧民主主义革命性质的旧政协决议?

2021-03-08    作者:    来源: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点击:

1946年初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即旧政协)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等五项决议,尽管这些决议从性质上说属于旧民主主义性质,但在当时却得到了包括倡导新民主主义的中国共产党的赞同,究其原因如下:

第一,当时国内阶级力量对比和群众的觉悟程度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当时的具体政治目标和政策策略。抗战胜利时,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等人民军队,由于积极抗日,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有了很大的发展。到1945年10月,解放区面积扩大到23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四分之一,解放区人口达到13亿,人民军队发展到130万,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但是,国民党反动派在当时还有相当的优势。蒋介石的兵力发展到他统治中国时期的最高峰,达到430万人,远远超过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而且,当时“在人民中间,主要是在日本占领区和国民党统治区的人民中间,还有相当多的人相信蒋介石,存在着对于国民党和美国的幻想”。由于这种情况,当然不可能马上在全国实行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因此就“不得不走些迂回的道路”。

第二,旧政协决议符合中共七大提出的政治纲领。旧政协前后,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政权的改革上,执行七大提出的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实现民主联合政府的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目前时期,经过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的决议”,“成立一个由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和无党无派分子的代表人物联合组成的临时中央政府”;第二个步骤,“将来时期,经过自由的无拘无束的选举,召开国民大会成立正式的联合政府”。刘少奇在中共八大的政治报告中说,“我们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方针是要求国民党同全国民主力量成立联合政府”,这样做有利于争取群众,容易为中间阶级接受,也容易为国民党中的民主派所接受,有利于孤立蒋介石反人民集团,很明显,旧政协的决议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七大的这两个步骤。

第三,旧政协决议可以作为全国通过和平改革走向新民主主义的起点。如果实行旧政协决议,国民党统治区将由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取代国民党法西斯一党专政。而政协五项决议中所规定的“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之普选”,“各地得采取因地制宜之措施”,“省得制定省宪”,“省长民选”,“县长民选”等原则,则有利于保存在发展的解放区的新民主主义政权,在不可能马上在全国施行新民主主义政治的情况下,解放区的新民主主义加国统区的旧民主主义这样一种局面,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国统区实行的旧民主主义虽然比解放区的新民主主义落后,但对国民党法西斯专政则无可否认是一种进步。不仅如此,在无产阶级有了一定数量的军队和一定面积的解放区的情况下,旧政协决议虽然基本上是旧民主主义的,但对无产阶级要比对资产阶级更加有利。周恩来说:“如果政协做下去,则是向新民主主义的方向发展”。

由此可见,旧政协决议的签订,是反动派的失败,人民的成功,也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策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在围绕旧政协决议的斗争中,既坚持了革命的原则,又采取了灵活的斗争策略。

 选自《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1000个为什么》,韩广富 曹希岭 主编

中共党史出版社 出版

 

(责编: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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